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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检察院监督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治理“桂影湖”黑臭污染诉前检察建议案

时间:2019-05-0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四川检察 - 小 + 大

【案件背景】

自贡市贡井人民公园,前身是“张伯卿公馆”,张伯卿公馆又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区域中心位置,是辖区人民群众休闲锻炼的主要去处。公馆附近桂影湖水体面积约5000平方米,湖面上开设有经营性茶苑“桂影茶坊”,茶苑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湖中,湖面长期漂浮有大量白色及落叶垃圾等漂浮物,破烂的游船散落在湖边。桂影湖水体呈深绿色,水质污浊,泥沙淤积,恶臭难闻,湖底已二十余年未进行过清淤。2016年以来,桂影湖先后被市、区两级政府认定为需要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水体黑臭污染社会影响较大。

【监督情况】

2018年4月,贡井区院以公开宣告的形式向区建住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积极履行城市园林保护管理职责,加强园内商户管理,消除黑臭水体,显著改善被破坏的水环境。区建住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邀请检察机关对治理方案进行分析论证,一个月内实现了对湖面经营性茶坊关停、打捞散落游船、建设活水循环系统并加大日常清飘保洁力度。治理过程中,检察机关了解到清淤资金争取存在的问题,借助检察官身兼政协委员的身份提出社情民意,并将检察建议抄送给人大、政府,引起各方重视,积极协助争取清淤资金。在检察机关的积极协助下,近百万元清淤资金已到位,区住建局对桂影湖湖底淤泥开展全面清理。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本案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出席公开宣告送达程序,听取被监督部门的意见,使案件得到了各方的了解及重视。其后运用检察官身兼政协委员的身份提出社情民意,帮助争取清淤资金,最终实现对桂影湖的良好治理,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休闲锻炼的好去处,得到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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