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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木门军事会议纪念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1-0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四川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文物保护 公开听证 推动地方立法  红色文化传承

【要旨】

针对文物保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推动问题解决,并为出台地方立法贡献检察智慧。

【基本案情】

木门军事会议纪念馆(木门寺景区)位于旺苍县东南方的木门镇,距旺苍县城38公里。木门寺建于南梁,毁于隋,唐代贞观年间重建,现存建筑为清朝康熙年间再建。1933年6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在此召开了重要军事会议,史称“木门会议”,对川陕苏区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2020年7月20日至31日,广元市旺苍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旺苍县院”)到木门军事会议纪念馆走访,发现该纪念馆建筑以木质结构为主,烟感装置等消防设施已不能正常工作、电路直接在木头上布控,不符合安全标准,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文物安全,同时该纪念馆没有防火预案、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

【调查和督促履职】

旺苍县院于2020年8月21日对木门军事纪念馆长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开展立案调查。经调查认定,木门军事纪念馆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到文物安全,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和旺苍县木门镇政府对辖区内文物保护有监管职责,但因当地政府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时没有及时理顺职责,导致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明晰,致使木门军事纪念馆长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问题没有得以及时解决。

旺苍县院于2020年9月3日组织召开听证会,出示木门军事纪念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证据,并提出拟向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和旺苍县木门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的意见。检察机关的意见得到与会的县人大、县政协、县司法局、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旺苍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和旺苍县木门镇政府当场表示立即申请资金加强对木门军事纪念馆的保护。9月10日,旺苍县院向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和木门镇政府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建议两个单位理顺职责,依法全面履职,消除木门军事纪念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和木门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建立了定期检查、报告制度,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配备了专门的安全管理员;并针对消防设施、电线布控问题申报项目开展整改。

【典型意义】

针对文物保护部门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存在权责不清、相互推诿的问题,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公开听证理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让木门军事纪念馆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得以解决,并推动当地政府开展全县文物保护专项调研活动,为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广元市红色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传承红色文化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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