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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水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1-0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四川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生态环境保护 跨区域协作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要旨】

川渝检察机关从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出发,开展跨区域江河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协作,促进跨界河湖共治,共同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基本案情】

琼江横跨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重庆市潼南区等区域,经涪江进入嘉陵江后流入长江。2019年12月中旬,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污水处理厂生物转盘发生故障,导致进入该厂管网的生活污水在未达到处理标准的情况下,直接排入位于琼江流域白安河上游的麻子滩水库中,排污口水体呈灰白色,气味恶臭刺鼻。麻子滩水库以农业灌溉为主,兼有防洪、发电、城镇供水等功能。中兴镇污水处理厂未达标排放,导致麻子滩水库水体富营养化,水中含氧量下降,水中生物缺氧死亡,严重危及琼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年12月23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发现琼江水域受到污染,将案件线索移送遂宁市人民检察院。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交由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1月7日对该案立案,后通过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询问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等方式查明污染事实。经检测,排污口化学需氧量为64.9mg/L、氨氮为21.8mg/L、总磷为5.4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60mg/L、氨氮8mg/L、总磷1mg/L的标准。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安居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对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负有监督管理职责。

2020年1月15日,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向安居区住建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中兴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保障污水处理厂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并排放达标。检察建议发出后,安居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将案件办理情况反馈给潼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5日,安居区住建局书面回复整改情况。2020年4月15日,遂宁市检察院、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安居区住建局、中兴镇政府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污水处理厂设备故障已排除、运转正常,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B标3类,同时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2020年4月20日,安居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结案决定,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6月,重庆市潼南区检察院、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检察院、遂宁市蓬溪区人民检察院、资阳市安岳县人民检察院签订《涪江、琼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意见》。遂宁市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开展为期一年的水污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两地检察机关就琼江流域排污源头排放不达标,沿岸露天堆放垃圾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陈旧老化、技改资金不足等27个问题,向住建、环保、沿江乡镇等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件,回复率100%。相关责任单位先后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升级更新设备6套,拆除违规建筑9座,清运、填埋、焚烧垃圾3900余吨,新建沿江防护栏2800余米。

【典型意义】

遂宁安居区与重庆潼南区位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跨省域江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结合部,两地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跨界河湖生态环境治理协作,并建立健全协作长效机制,形成同防共治的监督合力,构建琼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监督共同体,为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提供实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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