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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雪滩河床及水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9-2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四川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珍稀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暗访发现线索 污染整治

【要  旨】

金沙江作为长江重要源头和水生物基因库,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赖以生存的栖息繁育场所,加强金沙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事关长江全域生态安全和长远发展。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职,统筹金沙江岸线污染治理,形成合力根治金沙江水域及岸线污染,在25天内解决存在20年的雪滩河床污染问题,切实修复长江生态环境,助推长江共抓大保护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

【基本案情】

金沙江雪滩河床位于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上渡口社区,河床所在金沙江水域距宜宾三江交汇处约4.5公里,属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范围。河床南侧江岸附近建有宜宾市第四水厂、四水厂返迁小区及雪滩花园河鲜馆、大河鱼府两家餐馆。水厂于2002年建成投产,建有一条长约200米、高宽约80厘米的沟渠通向位于雪滩河床的排水口,用于排放制水中产生的尾水。该厂尾水集中排放时水量较大,且明显成黄褐色泥浆状。同时因该厂泥浆排泄口阀门年久失修,每天约有3-5吨漏水通过排水口流经雪滩河床汇入金沙江。四水厂返迁小区于2000年由当地被占地村民在原地自建而成,现有居民85户。该小区化粪池未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的居民生活污水和河鲜馆产生的部分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暗管直排雪滩,与水厂尾水、漏水汇合后流入金沙江;小区部分未被收集的雨污水经雨水沟渠混排至小区堡坎下,散乱排放在雪滩河床岩石上形成大片黑臭水体流入金沙江;河鲜馆和大河鱼府餐馆部分污水未接入排污管网,直排附近土壤。前述几股污水经雪滩河床汇入金沙江,致该区域水体变黄,并在江面洄水处形成油污、黑色絮状污染物,严重污染金沙江水质和自然保护区生态。此外,在水厂排水口和小区污水暗渠汇合处的雪滩河床上,有一座约100 m3的废弃砖砌梯形违建水池,池面漂浮大量浮萍,池水恶臭扑鼻。2019年10月,叙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上述环境污染问题编制了治理方案和工程概算,但一直未启动治理。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5月5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暗访发现该线索后立即交办公益诉讼部门,要求迅速核查,并日报办案进展。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作为一号案件挂牌督办,市院检察长亲自指挥,上下两级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迅速开展调查。通过无人机现场勘查、入户走访等,检察机关在24小时内即锁定了四水厂尾水、四水厂返迁小区、两家餐馆及废弃违建水池等全部污染源。5月8日,检察机关委托区环境监测站对雪滩河床上的生活污水排放口、雨水排污口、水厂尾水排水口3个点位污水取样检测,显示:雪滩河床上的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污水氨氮27.9mg/L、化学需氧量为162mg/L、总磷2.32mg/L、总氮30mg/L,分别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类限值249%、170%、54.7%、33%;其他两个点位污水检测指标达标。

5月12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在雪滩组织叙州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南岸街道办事处举行现场办公会,督促相关单位立即启动整改。次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向市河长办及金沙江河长书面报告情况,并同步抄送市环督办、市住建局,建议统筹协调解决雪滩污染问题。5月15日,叙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叙州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及南岸街道办事处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建议相关单位形成合力,立即采取临时性截流治污措施制止污水直排,并迅速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启动返迁小区污水管网改建工程,限期整治河鲜馆、大河鱼府和返迁小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并对雪滩河床上的违建废弃水池进行拆除。二是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污水管网排查及污染整治,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管网,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切实保护三江水域环境。

检察建议发出后,叙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当即责成区政府领导负责、住建局牵头、相关单位协同配合,限期10天完成污水直排问题整治。区住建局迅速进行核查并修改完善整治方案,在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配合下,于5月15日下午即组织单位进场施工,共投入50余万元资金进行了整改。一是立即铺设管网并新建一座50立方的污水泵站,将返迁小区化粪池排放的污水和两家餐馆的污水统一收集至污水泵站,转至市政管网到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是对返迁小区尚未雨污分流的住户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三是拆除河床上违建水池,共清运建渣45吨;四是由南岸街道办事处安排专人对返迁小区及雪滩河床实施常态化保洁。

针对四水厂系宜宾市备用水厂,承担普安水厂清水加压供南岸片区几十万群众饮水,治理较困难的问题,5月21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叙州区生态环境局、四水厂召开四水厂尾水治理专题座谈会,并决定对四水厂行业主管部门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怠于履职问题立案调查。

办案过程中,叙州区人民检察院加强跟进监督,每日向市检察院上报整治情况。6月12日,针对跟进中发现的污水泵站试运行期间暴雨引起雨污水漫灌和倒灌入户问题,宜宾市、叙州区两级检察院会同区住建局到现场查找病根,对排查出的2户居民生活污水未纳入污水管网、雨污水混排流入污水泵站问题提出治理建议,确保了雪滩河床核心污染问题在25天内得到彻底整治。8月19日,宜宾市、叙州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市住建局、市河长办、四水厂召开“四水厂尾水排放污染金沙江公益诉讼案磋商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督促市住建局压实责任,加强对三江六岸入河排污口专项排查治理,并促成四水厂对老旧设备进行焊死封存,把外排废水升级改造为管内循环,彻底消除尾水直排污染。

【典型意义】

(一)检察长亲自指挥,挂牌重点推进。为推动涉案水域污染高效治理,助力修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生存环境,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发现该案线索后赓即部署、挂牌督办,要求两级院迅速组建专案组启动核查,每日汇报办案进展。专案组连续2日到场勘查调查,全面排查污染源头,在24小时内锁定全部污染源,并委托开展水质监测,有力推进案件迅速办理。

(二)凝共识汇集力量,迅速启动治理。为避免多头执法,推动市区两级监管力量统筹污染治理,检察机关专门就该案污染情况向市河长办、环督办、住建局和叙州区委主要领导汇报或通报;主动协调叙州区相关主管部门现场办公、会商治理方案,两次组织市区两级行政机关及四水厂负责人对四水厂尾水外排问题进行磋商。促成叙州区人民政府对该案污染治理进行专题研究,投入专项治理资金,责令相关主管部门协同推进、限期整改落实,统筹岸上河道治理;四水厂同步升级改造,彻底消除了尾水污染隐患。

(三)重跟进强化监督,确保治理实效。在整改过程中,叙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同步跟进,每日报备施工进展,全面排查隐患盲点,协同查找病害症结,使整改治理中污水泵站雨污水漫灌和倒灌入户问题及时有效解决,有力推动涉案金沙江水域污染在一个月内彻底治理到位,办案成效得到社会各界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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