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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黄河湿地非法养殖破坏生态环境案

时间:2019-06-0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河南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收到上级机关交办的反映相关问题的线索后,立即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孟津县境内涉及湿地保护的两个乡镇,有众多养殖户在黄河湿地保护区内违法养殖,破坏湿地生态环境。

【检察机关履职及行政机关整改落实情况】

经深入调查,2019年2月20日,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孟津县人民政府联合召开携手保护黄河湿地工作推进会。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现场向孟津县会盟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局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建议:一、会盟镇人民政府和孟津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处理双扶渔场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问题,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管理局依法清退位于保护区内的违法养殖经营活动;二、举一反三,三家行政机关对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孟津段进行实地排查,发现其它“四乱”问题一并立即整改;三、建立长效机制,三家行政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检察建议书发出后,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孟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反复沟通协调,持续跟进整改进度,督促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考虑到黄河湿地保护区孟津段面积大、历史遗留问题突出且牵涉养殖户众多的情况,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首先选择以土地权属为会盟镇政府、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巨大的双扶渔场作为突破口,督促占地493亩的双扶渔场面积达5302.06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全部拆除。然后以点带面,带动整个孟津县黄河湿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全县湿地保护区内约11万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已拆除9万多平方米。目前相关工作已接近尾声,正在进行垃圾清运。其中,仅会盟镇就有双槐村养殖区清退养殖户15户,拆除建筑9000多平方米;小寨村养殖区清退养殖户35户,拆除建筑12000多平方米;李庄村养殖区清退养殖户2户,拆除建筑1800平方米。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正在继续跟踪该县湿地生态恢复工作,直至实现全面恢复。

【本案意义】

该案办理的突出特点是找准切入点,以点带面推动一类问题解决。检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发现,孟津县境内黄河湿地保护区存在违法养殖场数量多、占地大、历史久等情况。为了树立示范效应,彰显生态环境治理的坚定决心,推动问题解决,检察机关首先将立案对象确定为孟津县境湿地保护区内占地面积最大、土地权属为会盟镇政府的双扶渔场,以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会盟镇政府从自身开刀。通过办理一案带动解决全县黄河湿地保护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和非法养殖清退工作,在孟津县内形成震动,增强了“全民参与、公众保护”的湿地保护意识,凝聚了“共抓大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共识,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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