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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餐饮显乱象,监督执法促规范——霍城县规范89家农家乐餐饮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10-2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新疆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农家乐 食品安全

【要旨】

检察机关通过办案,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对“农家乐”等餐饮服务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农家乐”等餐饮服务的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8年10月,霍城县检察院在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过程中发现,霍城县“周胖子农家乐”等89家农家乐餐饮服务场所未办理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危害众多游客及本地消费者身体健康。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县域范围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情况应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调查和督促履职】

霍城县检察院在发现霍城县“周胖子农家乐”等89家餐饮服务场所存在违法情形后,依法对该案立案审查。经调查后,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履职,对89家餐饮服务提供者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纠正违法行为,规范“农家乐”依法经营。

霍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研究整改方案及落实措施。该局成立核查小组,对未履职到位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登记造册分发至各网格负责人手中。再针对各网格内的企业一一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无证经营者,责令限期办证,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立即关停。经核实,共督促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81家,注销3家,关停5家,停止34人从事餐饮服务。该局结合开展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加大无证无照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强化各乡镇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对所属地域食品生产经营户的巡查,排查风险隐患,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经营者持证经营、亮证经营。

【典型意义】

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自然资源,农家乐成为了新疆促进农民就地创业就业、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重点培育休闲旅游产业。对农家乐加强监管,促其规范依法经营,既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维护众多消费者、人民群众的利益,又促进农家乐旅游产业长远发展。霍城县检察院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县域范围内农家乐服务行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案件在办理过程中,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能,没有一刀切,也没有一罚了之,而是注重督促、帮助违法经营者整改,促使其规范依法经营,既有效整改了违法行为,也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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