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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白村砂厂非法采砂案

时间:2018-06-1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河南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2015年,洛河偃师市首阳山镇白村鑫和砂石厂(以下简称白村砂厂)在没有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在河道采挖砂石。2016年初,偃师市水利局针对白村砂厂未经许可的采砂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白村砂厂未履行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偃师市水利局也未再采取其他管理措施,继续放任该砂厂在洛河河道违法采挖砂石并予以销售。直至2016年8月,市水利局仍未对该砂厂挖出来的存砂进行任何处理,使得白村砂厂在联合执法之后仍继续销售剩余的非法采挖出来的砂石。同时,对于白村砂厂采砂形成的开采坑、修建的便道及遗弃的简易房未作出处理,放任其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影响河道安全。

诉讼过程:偃师市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5日向偃师市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偃师市水利局依法履行职责,追缴违法所得,恢复因该砂厂对河道及当地环境造成的破坏,消除安全隐患。但水利局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书面回复,也未对白村砂厂的违法所得、采砂形成的开采坑、修建的便道及遗弃的简易房作出处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偃师市人民检察院遂依法于2017年12月1日对偃师市水利局行政行为违法一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办案效果: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5日开庭审理本案。庭审期间,检察机关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并适时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偃师市水利局当庭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最终庭审圆满完成。2018年1月19日法院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本案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全国非试点地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并开庭审理的首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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