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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追缴被骗项目补助款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01-2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重庆市检察院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长江流域渔业保护 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监管 

【要旨】

针对行政机关在财政项目补助资金申领、使用,以及项目运行情况过程中存在的监管问题,检察机关可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确保补助资金用在实处,项目建设目的得以实现。

【基本案情】

201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发文,要求加快推进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建设。同年,重庆市农业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在全市修建15个大型生态养殖场,为长江流域增殖放流提供鱼苗,每个渔场按照总投资的30%给予财政补助。其间,重庆仁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海公司)通过临时租借相关仪器设备,虚增财务账目等方式,以980万元的总投资额,申领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00万元。经司法鉴定,该项目实际投资额仅为362万元。仁海公司骗领项目补助后,次年即将该渔场转租他人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未再从事原定项目。作为项目监管主体,重庆市农业委员会违规将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通过验收,时隔5年仍未对骗领的项目补助金予以处理,致使国有资金被非法侵占,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巴南区检察院将案件线索移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五分院立即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两级院联合办案组,协同开展调查核实工作。2018年8月,五分院向市农委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市农委依法履行职责,确认申领行为违法,并依法追缴相关补贴资金。

市农委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进行核查处置,分别对仁海公司和巴南区农委作出了追缴、项目禁止、公示惩戒等决定。市农委主任亲自前往巴南督促整改。同时,该委组织市农委全体委员、28个处室负责人和21个直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对本案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并安排相关处室重点研究项目监管问题,着力从制度化上建立长效防错机制。巴南区农委立即向区委区府汇报,并组建专项追缴小组,确定仁海公司将案涉良种场上其投入建设所有设施设备、鱼塘、管理房等,无条件交由巴南区政府进行处理以抵偿国家补助资金。

【指导意义】

本案是全市首例针对市级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保护长江母亲河”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三峡库区天然生态渔场既是保护和增殖鱼类资源,也是我市渔业可持续发展、库区水域生态优化的重要产业支撑。本案中,检察机关立足“一体化”办案机制,积极发现财政补贴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准确把握关键环节,充分调动被监督机关的积极性。在整改方式上,综合采取“惩戒公示”、“项目禁止”、“财物上交”等整改措施,充分体现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刚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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