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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非法码头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01-2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重庆市检察院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  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非法码头治理  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要旨】

长江生态系统是一个连续、有机的综合生态系统,因此司法保护也应采取一种系统而立体的综合保护机制,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办案资源、加强办案力量、加大办案力度,更好地为长江经济带发展保驾护航。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底,万州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发现,自2012年以来,重庆红溪沟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黄牛孔仓储服务有限公司(两公司系关联企业)先后分别租赁位于万州长江铁路大桥至上游长江大桥北桥头之间七里沟和黄牛孔的土地作为货物堆场,通过添置、租赁港口装卸设施设备,主要从事砂石、河砂堆存、转运和销售业务。两公司在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长期乘夜间利用租赁的陆域部分所对应的相关水域非法从事装卸经营活动。非法码头修建了大量非法建筑,并将上千平方米绿地彻底硬化,不仅破坏了长江岸边原有的植被和岸线的稳定,破坏了消落带,而且码头非法作业过程中,货物、杂物、船舶废料、生活垃圾抛撒的现象严重,对水质造成较大污染,非法作业时的粉尘也已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统筹推进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清理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发放、非法码头查处工作。在该专项活动中,港航局未将七里沟和黄牛孔两处非法码头列入取缔范围,也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非法作业行为。

【调查和督促履职情况】

2018年6月7日,万州区人民检察院向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一是建议责令重庆红溪沟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区黄牛孔仓储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码头装卸作业行为,限期拆除码头设施设备及非法构、建筑物,清理码头剩余库存并补植复绿。逾期未拆除的,万州区港航局应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对其强制拆除。二是建议港航局加强与公安、环保、海事、水务等部门联动执法,重新对辖区内码头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对应当关闭而未纳入关闭范围的或者已纳入关闭范围而未彻底关闭的以及新出现的非法码头彻底予以关闭。

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对万州区港口航务管理局办理检察建议进度进行跟进了解,促进检察建议落实。万州区港航局按期进行了书面回复。重庆市红溪沟建材有限公司和重庆市万州区黄牛孔仓储服务有限公司已停止码头装卸作业行为,清除了场地内砂石库存,拆除了相关设施设备及从事非法经营的构、建筑物。

【指导意义】

本案的成功办理,既保护了长江母亲河,又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的期盼。本案是检察机关服务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促使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的典型案例

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找准了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结合点,不仅有效提升了打击破坏生态环保违法犯罪的力度,还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彰显了公益诉讼的生态保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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