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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污水直排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01-2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重庆市检察院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保护长江母亲河”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河段检察官制度

【要旨】

保护母亲河从防治水污染入手,污水直排是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主要污染行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落实河长制要求,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及时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

【基本案情】

濑溪河为沱江左岸一级支流,长江二级支流,在大足境内河长82.14公里,流域面积929.9平方公里,是大足母亲河。2018年4月至5月,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棠香街道辖区内城区濑溪河及其支流永定河、龙塘沟流域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的现象。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棠香街道佛都大道桥南端两侧有排放口,附近片区部分居民生活、商业经营污水通过上述排放口直接进入濑溪河,造成河面悬浮物和油污聚集。该处污染情况被市环保集中督察第11督察组通报,并在重庆新闻联播中被曝光。二是棠香街道永定河湿地公园下游大足田家炳中学至金科·中央公园城河段有多处排放口,沿河两侧学生、居民的生活污水通过上述排放口直接进入永定河,造成该河段水体严重恶化。该处污染情况附近居民多次反映,均未得到有效解决。三是棠香街道和平新村社区敬老院附近部分居民生活、养殖污水未经农村污水处理站净化直接排入龙塘沟。该处污染情况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大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曝光台板块中被曝光。

【调查和督促履职】

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5月17日正式立案,指派负责城区及周边镇街河段的检察官办案组分别走访了永定河、龙塘湾流经的主要村(居)以及濑溪河佛都大道桥河段附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调取了居民举报材料、新闻视频及网络图文等曝光材料,收集了排污现场照片,询问了部分村(居)工作人员和房地产项目工作人员,核实了污水直排的事实。同年5月21日,由分管副检察长带队向棠香街道办事处送达诉前检察建议,进行释法说理,提出5条整改建议,要求其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履行防治水污染的监督管理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棠香街道办事处主动向大足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情况,其街道办主任两次到大足区检察院交换整改意见,并对照检察建议分别从压实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河长制巡河工作、推进截污纳管工程建设、治理沿河养殖污染源等方面迅速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截止2018年9月底,棠香街道辖区内濑溪河及其支流永定河、龙塘沟流域的污水直排现象被有效遏制,主要河流水质由劣Ⅴ类上升至Ⅲ类。

【指导意义】

水环境保护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内容。大足区检察院作为辖区公益保护的重要力量,主动将公益诉讼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聚焦濑溪河全流域污染治理攻坚工作,分流域、分河段派遣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水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力地督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整改。同时,大足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工作也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河段检察官”正式进入河长制体系,较好地践行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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