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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阜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危险废物危害环境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11-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辽宁检察 - 小 + 大

2017年12月阜新市清河门区后窑村村民田晓军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未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在其租用的阜蒙县伊吗图镇吕家店村石爱军养殖场堆放、填埋危险废物(黑色油泥)。经阜蒙县环境保护局现场勘验,现场东侧池子内有油泥约40吨,另有五个坑内的油泥共计约160吨。

阜蒙县人民检察院在发出检察建议后,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后环保局反映整改中存在对200余吨危险废物处置难的问题。针对此难题,阜蒙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与县环保局沟通协商,并将此情况向县委进行书面汇报,建议组织召开圆桌会议,共同商讨对危险废物进行无公害化处理的方案。2018年5月31日,由副县长主持召开圆桌会议,公检法、财政局、环保局、政府法制办、伊吗图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证处的相关领导均出席会议。会议形成初步工作方案,解决了处置危废的资金问题,将各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个单位。

圆桌会议召开之后,阜蒙县检察院又积极与县公安局沟通,经过多方努力,找到了此处危险废物的产废单位——辽宁海德新化工有限公司等四家盘锦化工企业。在阜新市、县两级环保局与盘锦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下,最后决定由阜新天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对危废现场进行清理,同时委托阜新环发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7月21日,阜新天立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到伊吗图镇吕家店村对危险废物(黑色油泥)开始清理,阜蒙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现场跟进监督清理情况。将300余吨危险废物及沾染物全部清理完毕后,危废处理企业委托第三方鉴定公司对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是否已经彻底消除进行鉴定,鉴定结论证实:本工程对受污土壤的开挖,有效地控制了源头,危险废物并没有渗入地下水、深层土壤,未产生二次扩散现象,没有造成更大环境危害事件。当地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表示感谢,表示终于可以开窗呼吸新鲜空气,不再受刺鼻气味的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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