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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处置废弃防疫口罩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时间:2020-05-1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天津检察 - 小 + 大

基本案情:2020年2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一些居民小区和商业综合体存在未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废弃口罩和其他垃圾混杂、废弃口罩被随意丢弃等情形。经调查核实,天津市防疫指挥部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处理的工作措施》,对废弃口罩的规范处置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区有关部门对废弃口罩的处置工作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废弃口罩可能携带大量微生物及病毒,如果按照生活垃圾处理或处置不及时、不规范,极易造成二次污染,且存在被不法分子捡拾回收利用的隐患,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给疫情防控带来新的风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诉前程序:针对上述情况,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与区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并依据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处理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科学合理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并注明标识,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每日消杀,切实做好废弃口罩的收运和处置;加强投放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张贴、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引导群众正确投放,提高公众公共卫生意识等。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收到检察建议后,红桥区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表示对检察机关的建议照单全收,逐条逐项整改落实。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购置脚踏式专用垃圾桶、张贴废弃口罩专用投放标识、增设废弃口罩投放点、加强宣传引导居民规范投放、增加消杀频次和范围、加大社区巡查力度等措施,实现对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的科学精准处置,严防废弃口罩形成二次污染,让废弃口罩有了安全“归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确保监督工作实效,防止问题反弹,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截止目前,全区新增及提升更换废弃口罩投放点120余个、向群众发放废弃口罩投放“明白纸”3万余份,各社区和商业综合体均配备专用垃圾箱,废弃口罩处置实现及时消杀、日产日清,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

案件效果: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本着到位不越位、助力不添乱的原则,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工作,并通过“回头看”保证问题得到切实解决,以检察之为助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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