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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饭桌”牵动万家心,检察建议“护苗”促成长——呼图壁助推“小饭桌”安全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19-10-25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新疆检察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小饭桌”  未成年人保护

【要旨】

针对“小饭桌”食品安全问题,检察机关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着力消除“小饭桌”食品安全隐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基本案情】

呼图壁县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县域内多家“小饭桌”经营者没有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也没有取得食药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复杂,不具备专业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更有甚者连基本的健康证、消毒设备都没有,监管部门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小饭桌”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8年11月9日,呼图壁县检察院向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对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12家“小饭桌”依法查处,并对全县“小饭桌”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监管。

呼图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县域范围内“小饭桌”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针对“小饭桌”从业者多为下岗、退休人员,“小饭桌”就餐学生家长多因工作繁忙无法提供午餐,如采取紧急关停措施,社会效果不佳,一方面,督促“小饭桌”经营人员及服务人员办理健康证,对不办理或者健康不达标的“小饭桌”坚决予以取缔;另一方面,积极引导现有卫生条件经过整改达标的“小饭桌”,购置必要的消毒设施,培训从业人员制作符合卫生、营养、科学标准的餐食。该局还与工商、教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联席会议等长效机制,共同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定期向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典型意义】

“小饭桌”虽小,却牵动千家万户,涉及“大民生”。整改措施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既不能一关了之,也不能放任不管。该案的整改措施符合实际,既规范了“小饭桌”的经营,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又解决了家长的后顾之忧。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形成合力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回应民生关注和期盼,是以人民为中心办案理念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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