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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重庆红蝶锶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案

时间:2019-08-0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重庆市检察院 - 小 + 大

大足区红蝶锶业有限公司雍溪工厂自2002年投入生产以来,产生的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等均存在环境污染问题或隐患。特别是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开始使用的雍溪渣场,系非法占用林地用于化工废渣锶渣的堆放,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当地居民多次向检察机关举报红蝶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市检察院决定将“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作为全市公益诉讼重点案件予以挂牌督办。2018年3月,第一分院对该案予以立案调查。立案后,第一分院及大足检察院两级院公益诉讼干警多次到红蝶公司实地勘察,启用无人机勘测,并密集走访大足区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和当地政府沟通了解核实情况。同年9月,经报请市检察院同意,第一分院向大足区人民政府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采取统筹措施,依法处理红蝶锶业有限公司渣场违法问题。同年11月,大足区人民政府书面回复第一分院,已对渣场的违法使用土地、违法使用林地、堆放废渣不符合环保要求等问题进行了整改。依据生态恢复规律,2019年6月,第一分院对渣场整改情况进行跟进调查核实整改情况,发现渣场污染治理和生态风险防范工作已按照整改方案落实到位,涉及污染环境的锶渣渣山已覆土复绿。同时废渣再造工程也取得实效,生产的废渣随产随运,成为下游产业的原材料,困扰当地多年的环保问题得到彻底根治。在该案中,检察机关、地方政府、企业三方互动良好,共同为企业寻找绿色发展的新生之路,推动了问题的根本解决,实现了检察机关、政府、企业,三方“共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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