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益诉讼案例库 > 典型案例 > 最高检典型案例 > 文章 当前位置: 最高检典型案例 > 文章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 长沙军事检察院督促保护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旧址革命文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6-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革命文物保护 军地协作 公开听证

  【要旨】

  军地检察机关联合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修缮和监管。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对革命文物修复情况进行评估,明确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标准。以个案为抓手,推动政府增强文物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本地革命文物整体保护水平。

  【基本案情】

  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旧址(以下简称旧址)位于平江县长寿镇,始建于嘉庆十六年(1811年),有厢房28间,总占地面积2150平方米。1934年1月,中共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机关从江西万载小源撤出后,突破敌军重重包围,于当年7月驻扎黄金洞,自此至1937年8月,旧址成为湘鄂赣三省武装革命斗争的指挥中心,彭德怀、滕代远、黄公略、陈昌寿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在此领导革命运动。受自然、人为等多重因素影响,旧址院内杂草丛生,部分房屋被他人占用居住,部分房屋出现倒塌、屋面开裂、屋檐断裂等现象,文物纪念设施受损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调查和督促履职】

  

  湘鄂赣省委、省苏维埃政府、省军区驻地旧址全貌图(俯瞰)。

  

  旧址房屋存在倒塌危险。

  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平江县院)在湖南省潇湘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旧址无人管理、房屋倒塌、设施损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问题,经初步调查后于2020年8月25日决定立案,并与长沙军事检察院(以下简称长沙军检院)成立联合办案组。通过走访群众、现场勘查、调取三定方案和管理台账、询问相关人员查明,旧址于1991年获批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于2019年2月获批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于2019年10月获批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至今未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因撤区并乡政策划入到长寿镇后,旧址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维护状态,部分房屋被养蜂人占用作为临时居住地,部分房屋被村民上锁存放生产生活物资,部分房屋因年久失修面临毁损风险。

  

  2020年12月9日,军地检察机关组织召开听证会。

  2020年9月25日,平江县院与长沙军检院向平江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广体局)、平江县长寿镇政府公开送达全省首例红色资源保护联合检察建议书,建议县文旅广体局依法制止违法占用行为、采取紧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加强旧址的保护和管理;建议长寿县镇政府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加强对旧址的管理和保养维护。

  军地联合督促履职,平江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县文旅广体局和长寿镇政府积极履职,完善了旧址基础保护工作,树立了保护标志和界碑,腾退了占住人员;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划定了旧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委托平江县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对旧址房屋的损坏状况、危险程度等级进行了评估,并争取到县政府拔付的专项经费用于抢险加固;按国保单位修缮程序,制定了修缮项目计划书。

  鉴于旧址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全面修缮的方案、经费需由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审批,难以在短时间内整改到位,军地两院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尽责。2020年12月9日,军地两院在平江县院举行案件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红军后代、村民代表等5人担任听证员,邀请3名文物专家发表意见,最终认定县文旅广体局、长寿镇政府已在积极履职,整改措施切实有效,但因安全隐患尚未消除,待急救维修完成且修缮项目计划书层报至国家文物局后再决定是否终结案件。

  军地检察机关在个案办理中注重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共同向县委作专题汇报,推动县委政府在长寿镇增设人员编制、建立文物管理机构,解决文物保护工作的人财物难题;推动县文旅广体局对全县革命文物进行地毯式排查,建立文物安全台账,发现并整改12项问题。长沙军检院以点带面,对全省红色资源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摸排,提供案件线索437件。

  【典型意义】

  平江县先后走出了64位共和国将军、92位革命抗日将领,全县共有革命文物484个,是红色资源大县,承载着中国历史的重要红色记忆。军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保护红色资源不受侵害。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明确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标准。以个案为抓手,推动县政府加强文物保护上的人财物保障,推动建立革命文物长效保护机制,将“将军县”的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抓牢抓实。


上一篇: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八·二三”金门炮战遗迹行政公益诉讼案

下一篇: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七六”殉难烈士纪念碑行政公益诉讼案

推荐阅读
湘ICP备17007639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