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益诉讼案例库 > 典型案例 > 其他典型案例 > 云南 > 文章 当前位置: 云南 > 文章

云南永平杉阳镇普棚村古梅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系列案

时间:2020-05-2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云南省检察院 - 小 + 大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11日晚,一则惊现唐梅的朋友圈引起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的高度重视,第二天立即赶赴现场,经过现场调查、走访相关人员以及向相关专业人士咨询,基本确定朋友圈的古梅系唐梅,且在普棚村境内还有五棵古梅树。检察机关及时将该情况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相关行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取证工作顺利完成。经调查查明,普棚村境内的六棵古梅树未列入古树保护名录,因缺少专门机构和人员的日常管理保护,有的古梅树随时有被风雨折断的危险;有的古梅树已被人为砍伐或烧毁了部分枝干;有的古梅树由于病虫害的侵袭已变得岌岌可危;有的古梅树周边杂草丛生导致其生长环境被挤占;有的古梅树正面临被人偷卖、盗卖等一系列问题,已严重威胁到古梅树的安全和健康生长。

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上述情况后,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通过召开圆桌会议与各方取得共识。之后,以当面宣告、现场送达的方式,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镇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古梅树保护的措施,确保古梅树安全和正常生长。

【典型意义】

古树名木保存了弥足珍贵的物种资源,记录了大自然的历史变迁,传承了人类发展的历史文化,孕育了自然绝美的生态奇观,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于保护自然与社会发展历史,弘扬先进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古梅树等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中,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对未依法全面履行古梅树等古树名木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职能的行政机关、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辖区内古梅树等古树名木的管理保护职责,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古梅树健康生长的问题和状况,为保护全县古梅树等古树名木、加大生物多样性公益保护贡献了检察机关的智慧和力量。经检察机关跟踪回访,普棚村境内的6棵古梅树都得到了有效保护,影响和制约古梅树生存和生长的问题都已得到有效解决,百年古梅树又焕发出勃勃生机,为博南古道增添了一抹抹亮丽景色。

上一篇:牛栏江象鼻岭电站违法网箱养鱼外来物种入侵威胁案

下一篇:“保护国家湿地公园”行政公益诉讼案

推荐阅读
湘ICP备17007639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