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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万荣县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案

时间:2019-08-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洪安全 航拍取证 未全面履职 诉前程序 全面整改

【要旨】

采用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固定证据,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基本案情】

2019年6月25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发现,汾河万荣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以下问题:1.汾河万荣段光华乡大兴村大兴桥西朝圣路口,河道内存在面积1500平方米的违建羊圈及房屋;2.汾河万荣段光华乡北甲店村河道朝圣路西河道内存在面积520平方米的违建烘干厂房;3.汾河万荣段光华乡罗池村河道西岸河道内存在面积10平方米的违建房屋;4.汾河万荣段荣河镇西师村西师桥西北660米处,河道内存在150平方米的违建房屋和100亩私挖鱼池;5.汾河万荣段荣河镇刘村桥西400米处河道内存在400平方米的违建房屋。上述违法建筑及鱼塘处于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阻塞河道,破坏了汾河流域生态环境,危及行洪安全,负有监管保护职责的万荣县水利局履职不到位。

【调查和督促履职】

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在发现该案线索后,联合河长办迅速行动,实地勘查,固定证据。对发现的“乱建”问题一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台账。在调查中,办案人员运用无人机进行航拍取证,对上述违法建筑进行实地勘验、测量,利用卫星地图确定每个违法建筑的地理坐标。2019年6月26日,万荣县人民检察院向县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县水利局立即对汾河万荣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清理,并建议河道主管机关细化整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县水利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组织精干力量对汾河万荣段“四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和职责分工,并派业务骨干驻村,及时协调解决沿河各乡镇在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获得了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支持。截至7月23日,共拆除违法建筑2580平方米,清理私挖鱼池面积100亩。

县水利局整改回复后,万荣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派员对各违法建筑及鱼池整改情况予以核实,确认检察建议所述违法建筑及鱼池均已清理整治完毕。

【指导意义】

该案是“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重点查处的河道范围内“乱建”问题,涉及的人员较多、范围较广,问题复杂,不仅有羊圈、烘干厂房、房屋等2000余平方米违章建筑,还有100亩私挖鱼池占用破坏河道,属于难啃的“硬骨头”案件。万荣县检察院与河长办紧密配合,充分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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