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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道路无障碍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5-1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道路无障碍设施 一体化办案 类案监督

  【要旨】

  检察机关针对道路无障碍设施破损致残疾人死亡的突出问题,坚持四级联动,为办案提质增效,督促行政机关迅速完成整改。坚持从个案监督拓展到类案监督、专项监督,推动政府出台立体化整改方案,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全面系统治理区域内同类问题,积极维护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升“先行示范区”城市品质。

  【基本案情】

  2021年1月,知名残疾公益人士陈某某乘坐电动轮椅车经过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某路口时,因人行道无障碍设施破损从轮椅摔落,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宝安区存在多处无障碍设施破损和不符合建设标准的问题,给残障人士造成生活不便及安全隐患,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1月,最高检将上述线索交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院)调查,广东省院迅速成立专案组,形成由最高检统筹指挥,省市两级检察院实时指导,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宝安区院)具体办理的一体化办案模式。2021年1月15日,宝安区院对事发地快速勘查和调研后,决定立案调查,督促行政机关立即整改。1月16日,深圳市交通局宝安管理局(下简称宝安交通局)完成事故现场整改,并于2月6日完成周边9个路口的整治工作。

  为彻底消除隐患,宝安区院以个案为契机,于2021年1月中旬在全区部署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向宝安交通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等14家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对辖区内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排查、整改,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均积极配合、迅速整改。同时,该院还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监督员同步跟进监督。

  办案过程中,为提升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宝安区院积极向宝安区委做专题汇报并获得支持,同时逐一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全面推动全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的共识。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2021年1月19日,宝安区委区政府组织22个相关行政单位召开“宝安区人行道无障碍畅通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出台《宝安区道路无障碍畅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2年)》等一系列规定,计划至2022年底完成全区无障碍立体化改造工作,全方位改善提升宝安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方案实施以来,宝安区已完成新增改设盲道中断、阻断等问题122处,完善盲道592米,改造人行道坡口147处;对全区175个在建工程开展无障碍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对43个需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处罚违规占用盲道等7255件。2021年2月25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深圳市无障碍出行设施专项检察监督”工作,重点关注无障碍出行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是否影响残障人士安全通行等问题。

  【典型意义】

  本案中,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提升监督水平,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系统综合治理,最大限度地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协同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填补监管漏洞,激活配套机制,顺畅衔接机制,实现无障碍立体化改造,为推进城市综合治理、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大局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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