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6-1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山东检察院 - 小 + 大
【关键词】 扬尘污染 民营企业 共建共享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在务实”的司法理念,深入企业,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想思路、找办法、出主意,促使共同违法行为人以“共建共享”方式全面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确保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最佳监督效果。 【基本案情】 平度市城区某村庄附近存在多处石墨矿尾矿,部分建材企业利用尾矿生产砂石,大型运输车辆来往频繁。2019年初,平度市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对该区域扬尘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涉案企业生产、运输砂石过程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致使周边地区空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反映强烈。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2019年4月至5月,检察机关多次实地走访,采用无人机抓拍固定证据,查明涉案民营企业主要存在未设置围挡、场内地面及进出口道路未硬化、料堆裸露、无车辆洗消设施等问题。此外,该区域内的水泥道路因为常年通行运输车辆,破损比较严重,运输车辆颠簸扬尘非常明显。 2019年6月,平度市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形向生态环境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扬尘防治监管职责,对违法情形进行查处。 鉴于当地群众反映强烈,为防止出现企、地矛盾激化事件,检察机关在检察建议发出后安排专人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对建议落实进行全程跟进,全力推进整改。经了解,若要取得好的降尘效果,需对区域内运输道路进行全面整修,所需资金巨大,单个企业难以承受,强行推进可能既无法实现整改目的,又损及企业发展。为此,该院与生态环境部门多次联席会商,共同形成整改方案:一是将区域内企业均纳入治理范围,动员企业共同投资整修道路,分摊建设成本,降低企业负担,确保不对企业发展造成重大负担;二是分批实施,先主后次。先修整主要道路,次要路段先采取洒水措施抑尘;三是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因措施切实可行,加之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推动,整改顺利实施。最终该区域多家企业共同出资100多万元,整修、新修道路4条,加装围挡100余米、增加车辆消尘设备1台,并强化了洒水、覆盖等抑尘措施。 2019年10月,平度市检察院邀请部分青岛、平度人大代表到现场进行视察。人大代表与企业负责人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人现场对话,全景展示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过程,代表们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了解。 此后,办案人员坚持对该区域进行不定期回访,确保整治效果不出现反复。2020年4月,企业再次追加200万元建起全封闭钢结构车间,取代了原露天生产模式,有效解决了扬尘污染,走上了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经营道路。至此,该区域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群众诉求得到圆满解决,检察监督取得良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典型意义】 该案的办理,是检察机关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思路,服务企业发展,满足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的有益尝试。首先,促使共同违法行为人以“共同出资、分摊成本、分段推进、共同受益”的共建共享方式全面履行了生态修复义务,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最佳监督效果;其次,检察机关践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重在务实”的司法理念,深入基层一线,踏踏实实与行政机关、企业携手推进环境治理,情法兼顾、换位思考,向企业、社会传递了检察智慧和温度;同时,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现场专案视察,引起代表关切,既强化了检察公益诉讼舆论宣传,也借势对企业经营者形成激励、鞭策。借助人大视察推动,检察机关对整改持续跟进,最终促使企业下定决心实现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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