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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等单位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时间:2017-06-3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基本案情:20161016日,环境保护部公开通报了对北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专项督查情况,其中明确指出通州区存在部分工地未按要求实施停工,扬尘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令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对该通报中涉及通州区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该案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扬尘专项监督的线索进行挂牌督办。通州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发现,在20161014日至1016日本市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通州区七处施工工地未按规定采取抑尘措施,《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执行未落到实处,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

诉前程序:20161028日,通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区城管执法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尽快对扬尘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要求区环保局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确保《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执行到位、落到实处。

行政机关整改情况:收到检察建议后,两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通州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察局迅速启动针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责令涉案工地限时整改,对施工裸露地面、易产生扬尘的沙土、水泥等物料全部加以苫布覆盖,并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共处以罚款17万元。同时,该局各执法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不断加强巡查和盯守力度,确保扬尘污染问题的发现和查处不留死角。通州区环境保护局通过增设微信、官网、电视、报纸等渠道拓宽下达预警指令的途径,根据黄、橙、红不同预警级别设立逐级严格的检查措施,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该局加快完成对《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通州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的编制工作,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通过。根据完善后的应急体系,区重污染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范围从现有的30个部门增加至53个,应急指挥部成员级别提升至区长亲自担任总指挥。各相关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针对预警指令传达不到位、应急职责履行不到位、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形,将根据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通过上述措施,通州区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发生的施工扬尘等环境违法行为被有效遏制,相关应急预案的执行机制也得到了进一步强化,有力地配合了北京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维护了首都的蓝天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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