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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军事检察院、广西自治区龙州县检察院军事设施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7-3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边防巡逻路军事设施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军地检察协作  磋商会议 

【要旨】

中越边境巡逻路军事设施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边防巡逻路严重受损得不到及时修缮,对部队执勤和边境管理造成严重影响,军地检察机关通过联合调查取证、联合办案,以立案后磋商的方式,高效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修复受损巡逻路,有效维护了国防和军事利益。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由南宁军事检察院提供线索,广西自治区龙州县检察院开展初查中发现,龙州县5条中越边境车行、人行边防巡逻路约3.5公里破损严重,分别为899号界碑附近车行及人行巡逻路(约1000米)、920号界碑附近人行巡逻路(约500米)、934、935至935/1号界碑附近人行巡逻路(约1000米)、889号界碑附近人行巡逻道(约800米)、958/1至958/2号界碑附近人行巡逻路(约150米)。上述巡逻路因未得到及时修复,对部队执勤和边境管理造成严重影响。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0年6月4日,龙州县检察院接到南宁军事检察院军事设施受损案件线索后,立即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加强统筹规划、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检察长带头研究案件,明确案件切入点和深入推进的方式,及时与龙州县外事和边境事务局(以下简称“县外边局”)沟通联系,共同对边防巡逻路军事设施受损情况进行实地勘查,详细掌握军事设施受损具体情况。6月10日,联合南宁军事检察院以磋商方式向县外边局提出整改建议:由该局及时修复损毁的边防巡逻路,加强边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边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6月12日,县外边局组织工程队对破损的边防巡逻路进行修复施工,共投入修复资金145万元,7月底,受损的5处共计3.5公里边防巡逻路已全部修复并交付使用。

6月19日,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南部战区军事检察院、崇左市检察院、南宁军事检察院联合实地查看正在修复中的边防巡逻路,极大促进了巡逻路修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保障。

为了将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工作形成常态化,龙州县检察院与县外边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共同推进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形成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保护合力。同时,还与该局签署了《关于护边员兼任公益诉讼信息员协助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护边员的作用,协助收集涉及国防和军事利益等方面的问题线索,并将此项工作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报告,得到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龙州县政府表示,下步将在上级拨付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配套投入,年内将对100多公里边境巡逻路进行全面维护。

【典型意义】

国防无小事,边防的巩固和加强直接关系到国家根本利益,在国家安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龙州县检察院和南宁军事检察院坚持通过检察公益诉讼多走“一步路”,实现边防战士护边巡逻能少走“万步路”,高效推动受损巡逻道修复工作,对加强边防巡逻路军事设施的养护管理,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

该案在办理过程中,军地检察机关密切配合,通过信息共享、联合调查、联合磋商,督促行政主管部门落实整改,使得受损的边防巡逻路得到及时修复,有效维护了国防和军事设施,体现了军地检察对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的担当和作为。

案件整改后,军地检察机关及时跟进监督,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聘请护边员协助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筑牢国防军事利益保护体系,为边境地区开展涉国防和军事利益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可参考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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