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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污水直排污染红树林生存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4-2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红树林  诉前磋商  长效机制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磋商可以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履职;通过个案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长效机制,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基本案情】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倒水坳大桥南部约500米的兴港华府对面、北部湾大道西面连接海湾处,有污水直排入海及污染海湾红树林生长环境的问题,涉及周边面积约763.38平方米的海湾红树林。污水长时间持续直排入海,既损害海湾生态环境,也危害到周边海湾红树林的生长环境,社会公共利益持续遭受损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9年12月,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从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中发现本案线索,立即进行现场核实,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通过多次走访相关行政机关了解排污情况,并结合防城港市西湾潮汐涨退规律,多次深入排污点,通过实地查看红树林生长情况、派出无人机航拍、拍照录像、不同段污水取样等方式,及时固定污水直排入海的时间、地点、污水颜色、影响范围、影响后果等相关证据。证实该区域持续存在生活污水通过雨水管道直排入海行为,已污染到海域水质,危害到红树林生长,也使该区域的其他海洋动植物生存受到威胁,破坏海洋生态、生物多样性,而且排污口的位置正好处于防城港市西湾国家级AAA景区的西湾环海景观带,污水形成长、黑、臭的污染带。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又先后走访了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海洋局,了解生态资源受损程度及修复等专业性问题,并向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致函,磋商整改排污问题。2019年12月6日,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与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举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经磋商,确定由市城市管理局出具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后又通过再次磋商,双方决定建立协商合作长效机制,共同保护防城港良好的生态环境、海洋环境、红树林生存环境。磋商后,市管理监督局通过发放整改通知书、深入排查雨污管网、完善雨污分流管道、堵塞偷排管道等方式对倒水坳大桥附近生活污水直排入海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整改期届满后,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多次到现场进行跟踪“回访”查看整改效果,并请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该区域水质进行现场取样,检测结果显示排放的各项指标已达到国家标准。此案的办理,保护了红树林生长,促进提升了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理念意识,同时推动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进一步完善系统治理城市黑臭水体的方式方法,加大城市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力度,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标。

【典型意义】

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本地特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个案监督入手,运用较少的司法投入实现维护社会公益最大化的目标。在督促行政机关快捷、有效解决个案问题的同时,又推动了行政机关系统解决类案问题,同时双方还由此建立了公益保护长效协作机制,切实守护好“红树林”这一海洋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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