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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武家大沟堤坝毁坏影响行洪安全案

时间:2019-08-2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堤坝修复  未全面履职  第三方评估 行政公益诉讼

【要  旨】

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堤坝修复负有法定职责,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对于未依法全面履职,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的,应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基本案情】

2016年底,黄河支流武家大沟东营区六户镇小许村西至邱家村东段两岸各有长约4公里、宽约30米至50米不等的堤坝及护堤地被非法取土,北岸堤坝全部被毁,南岸堤坝部分被毁,破坏程度触目惊心,严重危及河道行洪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8年6月,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在六户镇的为民检察官工作室(公益诉讼联络站)从群众处获取本案线索,随后立案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调阅相关文件等方式确认武家大沟堤坝毁坏的事实,认定东营市水利局作为当地水务行政主管机关未对非法取土行为依法作出处理,亦未修复被毁堤坝,致使堤坝破坏越来越严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受损。

2018年6月21日,东营区院向东营市水利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恢复堤坝原状。2018年8月10日,东营市水利局回复称,已对损毁河段进行了整改修复,共修复河岸线2757米。

收到回复后,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委托第三方—东营市赛维测绘有限责任公司对被毁堤坝面积、土方量进行测量,发现北岸810米左右被毁堤坝及南岸被毁堤坝未予修复;北岸临时应急修复的2757米河岸线亦未按原设计标准修复到位,无法满足设计标准和防汛要求。2018年8月“温比亚”台风过境连续降雨,部分修复堤段出现了溃堤、漫堤,造成水流倒灌,两岸农田全部受灾。

【诉讼和执行】

2018年10月12日,东营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东营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1.确认东营市水利局未依法全面履行河道监管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2.判令东营市水利局继续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涉案被毁坏的堤坝予以修复,恢复原状。东营区法院于2018年12月21日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东营市水利局主动与东营区人民检察院就堤坝修复事宜进行沟通,制定修复方案,协调应急度汛资金,分期对堤坝进行综合整治。截至2019年6月,修复工作已全部完成,达到设计防汛抗洪标准。2019年“利奇马”台风来袭,武家大沟全线未发生溃堤、决堤事故。

【指导意义】

该案积极回应了群众关切,涉案堤坝损毁,给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当地村民多次反映未能解决。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保护了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环境资源类案件具有较强的技术性,检察人员仅靠自身力量,对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有时难以做出准确判定。本案中,检察机关借助第三方力量判断行政机关是否履职到位,最终从技术和法律两个层面确认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职,解决了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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