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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4-2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民事公益诉讼  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  第三方调查评估  调解协议

【要旨】

针对APP违法违规收集、存储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检察机关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还可以对APP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侵权责任,多维度保护众多不特定用户的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浙江省杭州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经营的一款音乐视频教学类APP,存在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等情形,违法违规收集、存储用户个人信息,侵害了不特定公民的合法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调查和诉讼】

201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余杭区院)在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中发现,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突出,针对辖区内企业开发经营的10余款APP存在违法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整治并开展专项治理。在跟进监督过程中,余杭区院发现,对于公民个人信息被APP违法收集后的处置问题,众多受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无法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得到维护,遂决定通过民事公益诉讼的路径解决这一问题。2019年10月16日,余杭区院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音乐视频教学类APP侵害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通过走访询问、提取电子数据、同步录像固证等方式,发现该款APP存在强制索取“访问设备上的照片、媒体内容和文件”及手机设备号等权限行为,涉及违法违规获取、存储用户个人信息数量千万条以上。

为进一步确定公益损害的后果,余杭区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调查,近九成受访者认为个人信息被侵害对其正常生活和工作造成影响。先后两次组织论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互联网行业代表、高校的专家学者、行政机关的技术人员,就网络侵权行为的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诉讼请求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论证,并形成一致意见:该款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已侵害不特定多数个人信息权益,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当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2019年7月3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互联网行业代表、高校、行政机关的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就网络侵权行为的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诉讼请求的确定等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论证。

2020年9月9日,本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余杭区院经公告,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2020年6月23日,余杭区院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违规收集、储存、使用个人信息并公开赔礼道歉。同年9月9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出示案涉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的电子数据等证据,充分阐述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被告同意履行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立即删除违法违规收集、储存的全部用户个人信息1100万余条;在《法治日报》及案涉APP首页公开赔礼道歉;承诺今后合法合规经营,若存在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将自愿支付50万元违约金用于全国性个人信息保护公益基金的公益支出。

达成调解协议后,余杭区院引入第三方代表评估,由网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合规检测,确保调解协议执行到位。2020年11月18日,经检察机关跟进监督,调解协议内容已全部履行到位。

【典型意义】

公民面对APP侵权行为存在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难以通过私益诉讼获得有效救济。检察机关回应民生诉求,在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监管、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同时,针对APP过度采集并存储大量个人信息的公益侵害问题,通过民事公益诉讼追究APP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不受继续侵害。同时,检察机关立足企业发展利益,在征询网信部门意见引入第三方合规检测的前提下,以调解方式实现全部诉讼目的,以最小成本获得最大效益的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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