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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嘉陵江右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12-1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生态环境保护  矿山治理  专项行动

【要旨】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及修复不到位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整改,与规资部门联合出台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协作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基本案情】

重庆市合川区嘉陵江右岸盐井街道片区分布有5处关闭矿山和12家在产矿山,部分采矿权人未严格按照治理恢复方案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实施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存在闭矿区或退采区覆土不达标、砾石含量高、先锋植物少、易造成水土流失以及安全隐患等问题,危及嘉陵江生态环境;作业区扬尘污染影响空气质量和矿区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18年5月,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对安徽省、湖南省、重庆市的7起长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通知》通报:重庆市合川区长江岸边的华新水泥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巨大矿坑,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简称重检一分院)掌握线索后调查发现,在嘉陵江右岸的合川区盐井街道片区同样存在大量闭矿区生态修复效果差、多数在产矿山未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实施等问题。重检一分院由检察长任主办检察官,率办案组多次开展现场踏勘,使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固定证据;委托重庆同汇勘测规划有限公司进行勘测,出具测绘文书;聘请西南大学司法鉴定所专家进行现场勘查,出具专家组意见;办案组先后十余次到矿山现场、相关行政机关、村民住地等地调取了大量证据材料。经核查,该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普遍不符合要求,部分矿区扬尘污染严重,职能部门存在监管履职不到位的情形。

2019年8月1日,重检一分院向合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该局随即开展嘉陵江右岸盐井片区矿山综合治理行动,通过制定方案、专项巡查、咨询专家、现场督促等措施抓整改落实。共计整治5处关闭矿山和12家在产矿山,第一期治理面积即达803亩,投入整治资金2730万元,补植植物82031棵,补植草本植物10713千克。该局还将盐井片区其它2个闭矿区和5个在建矿山纳入了整治范围。

重检一分院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进监督。经现场查验,闭矿区矿山已清除砾石、覆盖新土、补植先锋植物,植被成活率良好;在产矿山修建了密闭生产车间,增设了喷淋喷雾设备,完成了矿区段河堤建设,替换及增植了绿植等,第一期治理达到预期效果。该院通过该案的带动和“集中整治非法采砂采矿”专项行动的推动,统筹辖区院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2020年7月,该院以此案为契机,与重庆市规资部门联合制定《协作推进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办法》,为实质化推进重庆市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提供了先试先行的规范样本。目前,该院辖区的长寿、北碚、合川等地检察机关与对应规资部门已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协作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典型意义】

嘉陵江系长江流域面积最广的一级支流。为地表疗伤、为矿山披绿,督促嘉陵江沿岸矿山实现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该案办理难度大,涉及矿区多,督促治理任务重,生态修复成效明显;检察机关协调行政机关在市级层面会签了协作治理意见,以点带面效果好;通过办案促进了矿山业主转变并增强环保理念,改良提升生产工艺、更新设施设备,推动了绿色矿山建设,保护了嘉陵江沿岸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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