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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盖州市入海河流污染渤海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0-04-2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渤海生态环境保护  温泉洗浴废水  污染入海河流    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要旨】

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及时履行职责,采取相关措施治理入海河流污染问题,保护渤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基本案情】

2019年5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地区“水质排名”,对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情况进行公布。营口市一季度考核排名全国倒数第二,盖州市沙河位于其中,引起广大市民热议。针对群众的质疑声,盖州市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经查,沙河流经盖州市双台镇注入渤海,该河盖州市双台段存在大量温泉洗浴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污染水体的情况,直接影响城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及渤海东部近海海水水质,也影响该河段作为盖州重点旅游景区组成部分的服务功能,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营口市盖州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内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于沙河盖州市双台段大量温泉洗浴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问题,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调查和督促履职】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数次沿河现场调查污水排放源头,获得了准确的数据和信息,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195月28日立案。该院在调查取证中,及时采取现场拍照的方式固定证据,并通过查阅法规、行政机关三定清单明确监督对象。20195月29日,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营口市盖州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对沙河盖州市双台段温泉洗浴废水排放情况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收到检察建议后,营口市盖州生态环境分局高度重视,联合水利、公用事业等多家单位立即着手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数次派员现场监督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和试运行情况。经环保技术监测,临时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后,沙河盖州市双台河段流向中、下游河段的水质已明显改善,洗浴废水直排沙河现象已得到有效控制。经过检察机关的持续跟进监督,双台镇的污水处理厂已于2019年年底投入使用,并且运行状况良好,污水得到及时处理。

【典型意义

营口市作为临渤海城市,其地表水和入海河流水质状况直接影响渤海水质。营口盖州市双台镇温泉产业是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柱,以该镇为中心形成集山、海、泉、林、寺等资源为一体的温泉旅游度假品牌,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水污染问题。检察机关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正确处理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紧紧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重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持续跟进监督,该镇的污水得到及时处理,保护了渤海生态环境,同时也为盖州温泉产业绿色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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