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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小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时间:2019-11-2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尾矿渣场处置  三级院联动  综合治理  跟进监督

【要  旨】

检察机关敏锐发掘新闻媒体报道的案件线索,通过深入调查核实、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主动履职,有效推进对小江流域非法采矿、违法堆放废渣及排放废水、违建尾矿库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形成对小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基本案情】

201943日晚,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栏目以《金沙江上有黑矿》为题报道了东川区小江流域尾矿库污染问题。报道中,央视记者通过现场实地走访、无人机航拍、暗访村民、排污企业以及东川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对东川区小江流域存在的原矿露天堆放、渣场防尘措施不完善、尾矿堆放存在安全隐患及防渗建设不规范、非法采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电视媒体曝光。

【调查和督促履职】

媒体曝光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快速反应,于次日将该线索挂牌督办并交转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和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当天,两院办案专班在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工作,固定相关证据材料。经调查查明:1.东川区黄水箐尾矿库周围是大面积农田且靠近小江河河道,三号坝坝脚靠山体处浆砌石挡墙出现纵向的裂缝及裂纹,存在泄漏污染隐患,尾矿库外排入河污水未经深度处理直接排入小江河河道,缺乏对排污口的实时监测措施,存在水体污染隐患,尾矿库废渣沉淀后的扬散未进行有效控制。2.张家村渣场库内堆渣工艺不规范,临时排水系统不完善,废渣存在扬散隐患,堆渣高度和坡比存在汛期安全隐患。3.板河口弃渣场沉淀池紧邻河道,对小江河存在污染隐患。4.姑庄村个人违法堆放,精矿粉未采取覆盖措施,存在扬散现象同心村渣料堆场堆放散乱,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污染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小江流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东川区人民检察院先后依法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还建议主管部门对小江流域内相关企业的所有矿堆场、渣场、尾矿塘等进行全面排查,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污染和安全生产隐患。同时,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东川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隐患负有监管和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立案审查并依法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东川区人民政府责令涉事责任主体对黄水箐尾矿库、张家村渣场、板河口弃渣场、姑庄村堆矿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并及时督促环境保护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执法检查,定期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持续加大对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的监测评估及综合治理的统筹领导,确保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尽责,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整体效果。

案件办理过程中,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东川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相关情况,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东川区委、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统筹,持续有力推动解决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同时以中央环保督查为契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和区长同任组长,各相关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东川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在对东川区小江流域存在的生态环境污染破坏、生产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全面系统摸排调查的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和时间表逐项进行整改落实。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公安局联合执法,先后传唤涉事企业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23人,对非法处置(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停止运行环保设施的14名相关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为巩固整治效果,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共同对被监督行政单位的回复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实地查验,并继续跟踪监督。目前,东川区小江流域尾矿库污染问题的整治已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对黄水箐尾矿库三号坝体上的裂缝进行了加固修缮,同时在裂缝处的外墙上加固修建了新的坝体,防止尾矿库泄漏的危险,及时解决污染隐患;二是四方地张家村尾矿库渣场内采取了覆盖防尘网、定期喷洒等措施进行防尘,渣场下也全部覆盖了防渗材料,加固修缮了集液池,避免污水直排河道,对水体造成污染;三是东川区环保部门在临近小江河的尾矿库排污口处设置了实时在线监控设备,对排放的污水水质进行实时在线监控,确保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安全排放标准,保障水环境安全;四是在临河建设的尾矿堆渣场河道边修建了坝墙,在原来的堆场处进行了覆土种植;五是关闭拆除了28家非法采砂厂,同时责令辖区内的企业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予以限期整改。东川辖区内各企业基本停止了不同程度破坏环境的行为,一些大企业正投入资金进行环保整治,小江河的整体水质得到较大改善。

【典型意义】

东川区曾以天南铜都闻名于世,两千多年来一直是我国重要的产铜基地,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流经东川的小江河是金沙江的一级支流,境内全长25公里,是河道沿岸农业灌溉用水的主要来源。近年来,因河道两岸的企业采矿工艺老化和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企业的尾矿库违建、尾矿废水废渣直排小江河、固体废物沿河随意倾倒以及长期无序非法采砂等问题突出,导致小江流域生态破坏严重、环境污染风险突出。本案是全省检察机关三级院联动,在一体化办案机制下,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与东川区党委、政府就东川小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形成合力,推动建立了小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检察机关的积极作为和持续跟进监督,也促进了东川区经济发展模式从一铜独大多点支撑的转变,为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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