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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贸市场快检室未依法检测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9-0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最高检 - 小 + 大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贸市场快检室未依法检测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农贸市场 食品快检 食品安全风险


【要旨】


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是管控食品安全风险的重要环节和手段,针对农贸市场快检室普遍存在的违法、不规范且缺乏监管等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快速检测规范到位,保障农贸市场食品安全。


【基本案情】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培龙、六合、椰合、力合等4家主要农贸市场快检室存在快速检测种类覆盖不全面、检测试剂过期、贮存检测试剂不符合要求、每日检测登记表造假等问题,导致食用农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及广大群众餐桌安全。


【调查和督促履职】


据群众反映海口市部分农贸市场快检室检测存在问题,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琼山区院)于2020年10月22日立案并对辖区培龙、六合、椰合、力合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室检测情况开展调查。通过查看每日检测登记表、电脑记录情况、检测试剂有效期限、检测试剂贮存情况、核对当日检测情况、向检测员了解检测相关情况等方式,发现4家农贸市场快检室快检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种类覆盖不全面;二是出现检测试剂过期情况;三是对食用农产品检测标准不统一,有的市场肉类不做检测,有的市场作为必检测项;四是贮存检测试剂不符合要求;五是每日检测登记表存在造假情况;六是市场摊位号未全部标明,不利于消费者投诉,也不利于监管部门监管等等。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琼山区院于2020年11月3日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对市场开办者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检测、检查的违法行为或不规范行为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并采取措施促进农贸市场快检室规范检测工作。在琼山区院的督促下,该局对琼山辖区所有农贸市场快检室进行专项检查整治,制定印发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关于印发农贸市场、超市内设农药残留快检室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同时对培龙、六合、椰合、力合等4家农贸市场开办者进行约谈,责令开办者制定整改计划,由辖区监管人员监督落实验收等。


针对全省农贸市场同类问题,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调查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


【典型意义】


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查制度是保障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的法定措施,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是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风险管控的一道重要防线。检察机关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协同共治的职能作用,推动市场行政监管部门开展农贸市场快速检测问题专项整治,依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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